赵锡军: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,可降低风险发生与扩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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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0日电(左雨晴)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,要抓好风险处置工作,加强金融法治建设,压实地方、金融监管、行业主管等各方责任,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。对此,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认为,目前有不少企业,尤其是金融和房地产企业,往往在发展过程中忽略对风险的管控,通过大量举债进行盲目扩张。这种风险不仅会影响企业本身,还会形成风险溢出效应,通过债务链条向其他机构和领域传递扩散风险,危害比较严重。强调企业在防范风险中的主体责任,实际上是要从源头出发,尽早发现风险漏洞,及时采取行动,降低风险的发生与扩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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